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通知》(湘教通[2015]220号)文件精神,按照相关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各系(院)推荐,学院综合评议,拟推荐黄振、龚艳丽、颜浩龙同志为201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从6月5日至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6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组织人事处提出。
组织人事处:82946122
组织人事处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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