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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坐班制工作人员八条禁令》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办法

发布日期:2013-09-20   来源:机械工程学院   点击量:

为了贯彻湖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坐班制工作人员八条禁令》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特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如下:一、总体要求

学院各系(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坐班制工作人员八禁令》的实施工作,将其作为作风建设和教职员工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监督检查内容和重点

1、检查依照《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暂行规定》和学院《坐班制工作人员八禁令》、《劳动考勤制度》进行检查。检查对象包括学院所有坐班人员,重点抓好职能处室和领导干部。院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各部门负责人要管好自己带好队,要安排专人负责考勤,严格的劳动考勤制度,自查“八条禁令”的执行情况并将每周部门出勤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组人处。

三、监督检查的形式

1、各部门积极开展《坐班制工作人员八条禁令》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之成为所有坐班人员自觉的行动。各部门建立坐班人员执行“八条禁令”登记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2、纪检监察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坐班人员执行“八条禁令”的情况进行抽查。邀请党风校风监督员协助检查。

3、学院将“八条禁令”检查的办法及《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坐班制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在学院网站公布。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电话,开辟多种投诉受理渠道,向全社会公开,保障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违反《八条禁令》行为的投诉渠道畅通。

2、学院结合本次“八条禁令”活动的开展,大力弘扬正气,树立服务师生,清廉务实的先进典型,在学院开展满意服务窗口部门评选活动,表彰作风过硬群体,形成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校风、促进教风、学风的良好氛围。

3、充分发挥学生、家长、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违反“八条禁令”的各种行为要及时受理并作出相应的处理。举报投诉联系方式:网络投诉: hngyjsc@163.com;电话投诉:82946123 82946124

对坐班制工作人员违反“八条禁令”的投诉,纪检监察处将负责登记、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违反“八条禁令”处理办法

1、对坐班制工作人员违反《八条禁令》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坐班工作人员违反《八条禁令》的行为不闻不问、不处理给学院工作带来影响的,监察处将对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下达问责通知书。

2、违反“八条禁令”第(一)至(五)条和第(八)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处理。涉嫌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3、违反《八条禁令》第(六)和(七)项所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先行免职,再视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4、违反《八条禁令》第(四)项所列情形,不包括涉省外或重要招商引资项目洽谈活动的公务接待。 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调离岗位、免职、降职处理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5、对违反《八条禁令》,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各部门要加强教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在部门内部重申坐班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和各项规定,增强教职员工的纪律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院纪检监察处将对执行《八条禁令》情况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违反禁令者,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二O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附:《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坐班制工作人员八条禁令》

(一)严禁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

(二)严禁工作中刁难或以其它不文明方式对待服务对象;

(三)严禁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理;

(四)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

(五)严禁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不请假。

(六)严禁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务,或者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或者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

(七)严禁酒后驾车。

(八)严禁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学院形象的行为。

本禁令适用范围包括全院坐班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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