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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4〕197号)和《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202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范围及名额

(一)优秀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青年教师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一批进入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我校优秀青年项目申报名额为4项。

(二)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全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我校一般项目申报名额为15项。

(三)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激励措施,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金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申报指标单列。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重点支持国家“双高”专业群相关专业,重点面向教学一线教师。原则上自科类研究项目的推荐比例不低于50%。

2.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其他课题的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3.正高职称人员与有在研省级及以上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一般项目,鼓励其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

4.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在申请书上签字,如有外单位人员参与,须由该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章同意。校内申报时,需将签章页扫描上传科研管理系统。

5.不允许一题多报,凡已立项厅级及以上课题内容,不得重复申报本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一经发现予以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按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6.申报活页需经知网查重,总重复率不得超过50%,单篇重复率不得超过20%。

7.逾期未结题、经省教育厅撤项处理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二)实行申请人毕业制

申请人获得过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优秀青年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科学研究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但是可以申请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获得过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资助的,结题后三年内不得再申请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

(三)突出成果转化

各项目负责人应将知识产权管理体现在项目的选题、立项、实施、结题、成果转移转化等各个环节。在项目立项前,进行专利信息、文献情报分析,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确定研究技术路线,提高研发起点;项目实施过程中,跟踪项目研究领域工作动态,适时调整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及时评估研究成果并形成知识产权;项目验收前,要以转化应用为导向,做好专利布局、技术秘密保护等工作,形成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清单;项目结题后,加强专利运用实施,促进成果转移转化。

三、申报流程

(一)校内申报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9月13日中午12点前在科研系统申报并上传《申报表》《活页》《汇总表》《查重报告》等4项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评审

1.形式审查与资格审查。学校对项目负责人的申报资格和项目申报书的格式、内容进行形式审查。(时间:9月13日-9月14日)

2.专家评审。从校外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成立202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择优遴选。(时间:9月15日-9月18日)

3.结果公示。项目评审结果在学校智慧校园上进行公示(时间:9月19日-9月22日)。

(三)系统填报

请拟推荐项目的申报人凭学校科技处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和打印项目申请书(时间:9月23日-9月30日)。

附件

1.关于申报202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4〕197号)

2.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1〕27号)

3.申报书

4.活页

5.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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